“港珠澳大橋”商標和“高鐵”商標已注冊,這個熱點最好不要蹭!【中聯智產】
中聯導讀:
一橋連三地,天塹變通途。港珠澳大橋于2009年開始建設,全長55公里,歷時9年終于正式建成,并于10月24日上午9時正式通車。
在商標方面,港珠澳大橋管理局最早于2010年就開始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據查詢顯示,目前由港珠澳大橋管理局提交的商標申請皆已注冊成功。
但是,港珠澳大橋是我國一項重要的橋隧工程,其熱門程度也可想而知,有兩枚“港珠澳大橋”商標為其他企業提交的申請,不過,這兩枚商標,已經處在被駁回無效的狀態。
同為大國重器,“高鐵”的相關商標可就沒有“港珠澳大橋”來的清凈了。
我們都知道,古代有四大發明。現如今高鐵作為近代四大發明,方便了我們的出行,節省了太多交通上面的時間。
中國鐵道科學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已經成功將“高鐵”商標進行了全類注冊,卻也并未完全阻擋住人們申請類似商標的熱情。
高鐵外賣已經普及,最近,兩枚“高鐵外賣”的商標遭到了駁回。其中一枚第24320958號“高鐵外賣”商標,用于貨物遞送;運輸;商品包裝等服務上時,因易使相關消費者將其理解成為對其服務內容和特點的描述,消費者難以將其作為商標識別而遭到駁回。
根據小編看來,駁回的原因有兩方面:
第一方面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一條:
(一)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二)僅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三)缺乏顯著特征的。
上訴所列商標缺乏顯著特征,不便于識別的,所以被駁回。
第二方面是與下面的兩枚商標形成了近似
其實,這次“高鐵外賣”的商標也并不是個例,自中國鐵道科學研究院對“高鐵”商標申請注冊后,這些年來又太多近似商標的出現。經查詢,帶有“高鐵”字眼的商標,多達324件,可見高鐵在我國的火熱程度。
只是,對于商標方面的火熱,卻真不知道是該哭還是該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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