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酒茅臺”商標停用!2000多元的茅臺還會“一瓶難求”嗎?【中聯智產】
中聯導讀:自2001年9月起,茅臺就開始了“國酒茅臺”申請之路。總共有9次申請,但都以失敗告終。被駁回之后,茅臺不服,提出復審,隨后被駁回復審。在茅臺歷時10多年的堅持不懈后,直到2012年7月,商標網公布了茅臺酒“國酒”的初審公告。隨即是三個月公示期,等待各方異議。
茅臺當上了“國酒”,其他高端白酒品牌自然不太滿意。五糧液、汾酒、郎酒等白酒企業紛紛對“國酒茅臺”商標提出異議,稱“國酒茅臺”其文字部分含有“國酒”,違反《商標法》十條一款七項。其中,“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是該條款的核心。在3個月公示期內,商標局共收到95份異議書。
2016年年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作出決定,對茅臺集團商標及圖不予注冊。商標局指出,被異議商標的申請注冊違反了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規定。申請注冊的“國酒茅臺”商標及圖注冊”中的“國酒”一詞帶有“國內最好的酒”、“國家級酒”的評價性含義,若由被異議人永久性地獨占使用,容易對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產生負面影響,因此,商標局決定,“國酒茅臺及圖注冊”商標不予注冊。
對此結果,茅臺集團并不滿意,提出了申訴,而在去年8月,鬧得沸沸揚揚的“國酒”商標糾紛突然上演反轉大戲。茅臺撤訴并致歉,不但把一眾積極應訴的白酒廠閃著了,也讓一眾吃瓜群眾閃了一下腰。當時,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宣布,申請撤回“國酒茅臺”商標行政訴訟案件起訴,并向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致歉。
今天(6月12日),茅臺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李保芳表示,“國酒茅臺”商標將于6月30日前停用,目前已聘請國際頂級咨詢公司策劃新的產品宣傳方案。
李保芳是在茅臺集團生態農業產業發展有限公司舉辦的“悠蜜·云上丹寨”健康體驗之旅暨招商會上做出以上表述的。他稱,去年茅臺集團宣布放棄“國酒茅臺”商標注冊申請,撤銷行政訴訟申請,當時茅臺已經向有關部門承諾今年6月30日停止使用原來的商標。茅臺已經花了幾千萬元,請全球知名的設計公司設計了茅臺酒的新商標,現在已經確定下來,計劃于6月30日正式啟用,但由于包裝材料的新舊交替安排出了小狀況影響了生產和市場投放進度,現在相關部門已在協調,將采取緊急措施,加快生產,加快市場投放。
據李保芳介紹,截止今日,茅臺酒的投放量已達1.2萬噸,將爭取在接下來的18天再投放2000噸,即上半年總投放量不低于1.4萬噸,一定要保證完成“時間過半、任務過半”的計劃,從今天起,茅臺公司加班加點也要保證每天的生產量不能低于100噸左右。
李保芳還表示,下半年,按計劃,茅臺酒的投放量是1.8萬噸。
此外,他透露,茅臺還將進行體制改革,下半年的發展將會后勁十足。他希望各省茅臺酒經銷商盡量把倉庫里的存酒投放到市場,把價格降下來,接下來茅臺酒廠也會及時投放,不會再提前執行計劃,在品種上會及時作出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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