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訴“企查查”不正當競爭 索賠五百余萬元【中聯智產】
中聯導讀:因認為蘇州朗動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運營的“企查查”使用其運營的“天眼查”廣告語即“查公司,查老板,查關系”進行宣傳,“天眼查”運營商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將“企查查”運營商蘇州朗動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520.45萬元。近日,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北京金堤公司訴稱,其成立于2014年10月,旗下擁有一款自主研發(fā)的商業(yè)安全工具-天眼查,可以查詢商業(yè)主體、個人、商業(yè)關系等。北京金堤公司于2014年11月首創(chuàng)“查公司,查老板,查關系”這句廣告語,隨后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全國各地城市,投入了近兩億的資金,通過地鐵廣告、微信推送、影視植入等線上、線下方式,大范圍地宣傳和推廣天眼查“查公司,查老板,查關系”的核心功能,這句廣告語已與“天眼查”工具形成了特定的、固定的聯系。
后北京金堤公司調查發(fā)現,蘇州朗動在通過媒體發(fā)文、電梯間商業(yè)廣告等途徑為自己的產品做宣傳時,采用了與“天眼查”整體相似的廣告裝潢設計,包括同樣使用藍色作為背景色、白色作為廣告字體色,廣告主畫面都是一名自然人配以夸張、迷茫等表情,更重要的是將“查公司,查老板,查關系”這句廣告語用在自己的廣告宣傳中,給其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
原告北京金堤公司認為,蘇州朗動直接使用原告巨資宣傳投入和長時間使用的廣告語,采用相似的廣告宣傳頁面,在廣告裝潢上整體向其靠攏,本身就違背誠信原則和商業(yè)道德,也造成了相關消費者的誤認與混淆,獲得了本來不應該屬于其的競爭優(yōu)勢,是不正當競爭行為,故訴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520.45萬元。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轉自:北京海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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