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搶注說商標注冊【中聯智產】
中聯導讀:市場競爭激烈,信息流通迅速,商標專用權依申請取得,商譽并非產生于商標但商標承載著商譽。
A公司有一個名字比較新奇的商標“xxx”準備使用或剛使用但未注冊,B公司在此期間注冊“xxx”商標并通過初步審核,后A公司注冊該商標并發現已有注冊申請無法再取得該商標的專用權。
就該案個人觀點:
“xxx”商標在先并沒有取得一定的知名度,在全國和相關公眾中并不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很多人都不知道有該商標或該公司,該公司又沒有注冊沒有依法取得的商標專用權,不具有排他性。
商標注冊遵循在先注冊原則,A公司沒有在先注冊,但因 B公司注冊形成在先權利障礙,A公司無法直接取得商標專用權。B 公司是依法申請注冊,在先沒有該商標的注冊,依法通過審核合情合法,“xxx”商標公眾并不知道,沒有商譽可以給 B公司繼承,“xxx”商標也非僅直接指向A公司,也沒有證據證明 B公司明知或應知該商標在先存在,該“xxx”商標應歸B所有。且對方不一定存在搶注的主觀意思,但對于A公司來說結果是被他人在先注冊了。
A公司若依法先注冊,那么就沒有 B公司什么事了,俗話說:“品牌未動,商標先行”。這是品牌發展的戰略,你的品牌在還沒面世之前就取得合法護盾,就不會出現上述面世之后依然裸奔的局面。
總結:商標注冊是給品牌發展取得法律保護,法律給了保護裝備,自己不去穿,萬一因此遭受損失,苦果自有自己品嘗。
品牌發展,商標必不可少,您的眼光和視野、注冊時機的把握都關乎著您的品牌發展和成長,因小失大是否值得應自有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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