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大洋洲國家
巴布亞新幾內亞作為前澳大利亞的領地,其商標法律制度同澳大利亞一樣,秉承英國法律,深受英國商標法律的影響,明顯帶有英國商標法律制度的烙印。1975年9月16日獲得獨立后,于1978年5月23日巴布亞新幾內亞商標法制訂,并于1980年3月20日修訂。2000年,巴布亞新幾內亞重新制訂商標法并頒布實施至今。巴布亞新幾內亞商標法目前采用的是使用在先原則為主,注冊在先原則為輔。商標種類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系列商標、聯合商標,采用的是《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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