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條件
商標注冊人申請注銷其注冊商標或者注銷其商標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冊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的注銷手續。
商標注冊人申請注銷其注冊商標或者注銷其商標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冊,經商標局核準注銷的,該注冊商標專用權或者該注冊商標專用權在該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標局收到其注銷申請之日終止。
申請注銷注冊商標無需繳納規費。
二、辦理途徑
申請注銷注冊商標有兩條途徑:
(一)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
三、辦公地址及時間
北京市西城區茶馬南街1號 郵編:100055
辦公時間:8:30-11:30 13:30-16:30
咨詢電話:86-10-63218422 86-10-63218423 86-10-63256488
申請人也可到商標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辦事處辦理,辦事處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蘇州街36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層登記注冊大廳
四、注銷的書件格式
注銷的文件格式只有一種,即《商標注銷申請書》。
五、辦理流程及申請材料
(一)準備申請書件
1、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為:
(1)《商標注銷申請書》
(2)《商標注冊證》原件,不能交回原件的,應當說明原因。
(3)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如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證/護照等)經申請人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復印件(直接在商標注冊大廳、商標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辦事處辦理的,原件經比對后退還)
(4)直接在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
(5) 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中文譯本。
2、具體說明
(1)按照申請書上的要求逐一填寫,且必須是打字或者印刷。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在姓名后填寫身份證件號碼。
(2)一份申請書填寫一個商標注冊號。
(3)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4)辦理注銷申請的商標為共有商標的,應以代表人的名義提出申請。
(5)注冊人名義已經發生變更的,在申請商標注銷時應當以變更后的名義申請,同時提交主管登記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變更證明可以是登記機關變更核準文件復印件或登記機關官方網站下載打印的相關檔案。
(6)辦理注銷申請必須為注冊商標。質押查封中的商標,須經質權人同意才可注銷。以下情況的商標不能被核準注銷:
A、異議、異議復審、訴訟中的商標
B、專用期已屆滿,但尚在寬展期內的商標
C、凍結中的商標
(二)提交申請書件
1、直接辦理的,在商標注冊大廳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請。
2、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由該商標代理機構將申請書件送達商標局。
六、注意事項
1、注冊商標被注銷的,原《商標注冊證》作廢,并予公告;商標注冊人申請注銷其商標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冊的,重新核發《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直接辦理的,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經代理的,發送給代理組織。
2、注銷申請被不予核準的,商標局發出《不予核準通知書》。直接辦理的,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經代理的,發送給代理組織。
3、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注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
以上內容于2014年5月修訂,如果以后發生變動,或者在辦理中與商標注冊大廳接待人員的要求不一致的,應以接待人員的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