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法律法規
新的專利文獻編號系統方案公告(專利局公告第2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公告
第二十一號
自1989年1月1日起,中國專利文獻將使用新的編號系統,即在專利公報和專利說明書中新增按流水順序編排的公開號、公告號和審定號,以便于專利文獻的管理和使用。
特此公告
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中國專利文獻編號系統方案 一、發明專利申請公開號:編以7位數字號碼,前面冠以國別代碼CN,后面標注文獻種類字母A,如CN1045678A(首位數1代表發明),按流水順序編號。 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公告號:編以7位數字號碼,前面冠以國別代碼CN,后面標注文獻種類字母U,如CN2158243U(首位數2代表實用新型),按流水順序編號。 三、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公告號:編以7位數字號碼,前面冠以國別代碼CN,后面標注文獻種類字母S,如CN3003022S(首位數3代表外觀設計),按流水順序編號。 四、發明專利申請審定公告號:編以7位數字號碼,前面冠以國別代碼CN,后面標注文獻種類字母B,如CN1015001B,按流水順序編號。 五、發明專利申請審定公告、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公告,并經異議后,因較原申請文件變動較大,需出版批準說明書時,它們的編號分別延用其審定號(并在其后標注字母C)和公告號(并在其后標注字母Y)。發明、實用新型專利經無效審查后,不再出版新的專利文獻說明書。 六、發明專利申請公開時,初始號從1030001A起始; 七、三種專利公報上的公開號、公告號、審定號均按新編號碼在原位置標注,取消GKGG、SD、ZL字樣。 八、在說明書扉頁原文獻號位置上,改標專利申請號,公開(公告、審定)號標注在扉頁右上角。 九、專利申請號用于專利局內部專利申請和審批流程中的文檔管理,同時又是申請人與專利局有關專利事務聯系的唯一依據。 十、專利申請號的使用和管理仍按現行辦法執行,即在8位數字號碼后加上計算機校驗碼,如88101234.4。 十一、專利號延用其相應的專利申請號。 |
累計代理量
城市布局
團隊實力
服務用戶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