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駁回還被罰款,“叫了個雞”又引發一場索賠百萬的糾紛【中聯智產】
中聯導讀:
大吉大利!今晚吃雞! 雞,本是普通家禽,然而隨著社會風氣屬性的演變,卻漸漸有了低俗、惡俗的味道。
近日,一起因“叫了個雞”商品標識引發的不正當競爭訴訟案件在上海浦東法院宣判,以原告敗訴而收尾。同時,這也是國內首例以違反公序良俗原則駁回原告訴請的商業標識類知識產權民事案件。
原告:上海臺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簡稱臺享公司)
被告:安徽甄旺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簡稱甄旺公司)
案件起因:
2018年2月,炸雞品牌“叫了個雞”以三被告使用“叫了個雞”等商業標識構成不正當競爭為由,向法院起訴“維權”。
臺享公司訴稱,其旗下品牌“叫了個雞”始創于2014年,目前已擁有近千家門店,遍布全國數百座城市,具有較高知名度。甄旺公司和手拉手公司系關聯公司,均以“叫了個雞”為名對外招募加盟商,并發展了300多家加盟店。精品小吃店系其加盟店之一,其店鋪招牌、店內裝潢等處擅自使用與原告相同的涉案標識,對外售賣商品的外包裝也與原告相同。
臺享公司認為,甄旺公司、手拉手公司擅自在相同服務上使用與“叫了個雞”標識相同或近似標識,造成相關消費者的混淆和誤認,其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被告精品小吃店作為加盟店,應就其相關行為在一定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
據此,臺享公司將三被告訴至法院,要求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消除影響并連帶賠償經濟損失100萬元,其中精品小吃店在10萬元內與甄旺公司、手拉手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審理結果:
法院認定“叫了個雞”服務名稱不屬于法律予以保護的合法商業標識,應被禁止使用。至于原告主張的其店招、外賣食品盒、手提袋等裝潢屬于有一定影響的裝潢,其網頁屬于有一定影響的網頁等,也因相關裝潢去除禁用標識后不具有顯著性特征或市場知名度,未獲判決支持。
法院認定,原告臺享公司主張保護的商業標識不具有合法性,亦不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的正當法益,無受法律保護的必要性,故對其相關訴請不予支持。同時,三被告在同類服務中使用該標識的行為同樣不受法律保護,應予禁止。
據此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原告全部訴請。關于“叫了個雞”
2014年,“叫了個雞”品牌成立,并逐步成為一家以店鋪加盟體系為主、專業從事雞肉產品生產銷售的餐飲品牌。作為網紅雞,其在營銷宣傳上不可謂不下功夫,什么“叫了個雞、沒有性生活的雞、和她有一腿、真踏馬好翅、來雙飛呀”等等,滿屏的廣告在網上引發輿論爭議,2017年3月,因為“叫了個雞”在宣傳上面違反廣告法,被罰款50萬元。
不僅如此,在商標方面“叫了個雞”同樣經歷了慘敗。據了解,早在2014年,上海臺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就向國家商標局提交申請注冊“叫了個雞”商標,但是這一系列商標全部都遭到駁回,注冊失敗。
在經歷商標被駁回、罰款50萬元之后,“叫了個雞”更名為“叫了個炸雞”。
在商業經營活動中,商家應摒棄低俗商業標識、把握營銷品質、堅守企業的社會責任,致力于提高商品服務質量,傳揚積極向上的營商文化。針對這起案件,上海浦東法院在本案判決后將向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發送司法建議書,鑒于臺享公司已登記的美術作品文字內容低俗、違背社會良好風尚,易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應當屬于“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建議根據有關規定對相關作品登記行為予以相應處理。
來源:火名網huo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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