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訊(都市時報 記者敖東分)“東川的面條、富民的楊梅、撒壩火腿,這些都是品牌的代表,也是質量的象征,加強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就是要把我們的品牌做大做強,《實施意見》的出臺具有重要意義。”10月30日,昆明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舉行《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 (代擬稿)》(下稱《實施意見》)聽證會,聽證代表們紛紛建言獻策。
昆明已有5個產品獲國家批準保護
市質監局標準化處處長余昌明介紹說,在我國,獲得地理標志保護的產品“品牌”效益日益突顯,受保護后產品銷量明顯上升。地理標志產品是一個地區象征性的“名片”,對提升地區知名度,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有著重要而深遠的意義。多年來,昆明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堅持“圍繞一個目標,抓住兩個環節,落實三項措施”,積極做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助推昆明高原特色經濟發展,不斷把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推上一個新臺階。
從會上獲悉,市質監局多措并舉取得一定成效,目前昆明市已有5個產品獲得國家批準保護,2個產品通過技術審查等待批準公告,2016-2017年新上報國家質檢總局11個產品,2017年新立項5個產品,2017年10月國家質檢總局公示受理2個。
但由于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存在起步晚、部門聯動性不高、政策配套缺失、經費保障不足等問題,與保護工作全面領先的省會城市相比,差距仍非常大,為有力推進地理標志保護工作,亟需出臺《實施意見》。
昆明地標產品獲國家地標產品保護給予50萬獎補
《實施意見》指出,到2020年力爭做到每個縣(市)區有2個以上地標產品;推動符合條件的地區積極申報建設國家級、省級、市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爭取在全市范圍內建立3-5個示范區;強化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引導企業積極爭取申請使用專用標志,爭取各縣區獲批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使用率60%以上;加強對冒用專用標志的查處力度,確保案件查處率100%。
《實施意見》強調,將落實與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配套的有關政策,加大對地理標志保護工作的政策傾斜和經費投入,將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對獲批并準許使用專用標志的地理標志產品,經同級政府審核后由市級財政給予每個地理標志產品30萬元獎補,每年度獎補產品不超過5個;對每個獲批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的由市級財政給予50萬元獎補,每年度獎補示范區1個。獎補對象均為申報主體,獎補順序將按照先獲批先獎勵的原則在年度資金中安排。申報管理機構工作經費由機構所在地同級財政負責保障。
《實施意見》還強調,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屬于質量信譽標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或者冒用,將加強對獲批地理標志產品的保護力度,強化市場監管,切實保護生產者和消費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