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狹義的商標注冊申請僅指商品和服務商標注冊申請、商標國際注冊申請、證明商標注冊申請、集體商標注冊申請、特殊標志登記申請。廣義的商標注冊申請除包括狹義的商標注冊申請的內容外,還包括變更、續展、轉讓注冊申請,異議申請,撤銷申請,商標使用許可備案,以及其他商標注冊事宜的辦理。
國內的商標注冊申請人辦理商標注冊申請有兩種途徑:一是自行辦理;二是委托依法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兩種途徑的主要區別是發生聯系的方式、提交的書件、文件遞交和送達方式稍有差別。在發生聯系的方式方面,自行辦理的,在辦理過程中申請人與商標局直接發生聯系;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在辦理過程中申請人通過商標代理機構與商標局發生聯系,而不直接與商標局發生聯系。在提交的書件方面,自行辦理的,申請人應按規定提交相關書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除應提交的其他書件外,還應提交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注冊事宜的授權委托書。在文件遞交方式方面,申請人自行辦理的,由申請人或經辦人直接將申請文件遞交到商標局商標注冊大廳(也可到商標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辦事處,商標局在京外設立的商標審查協作中心,或者商標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設立的商標受理窗口),申請人也可以通過網上申請系統提交;代理機構可以將申請文件直接遞交、郵寄遞交或通過快遞企業遞交商標局,也可以通過網上申請系統提交。在文件送達方式方面,申請人自行辦理的,商標局的各種文件是送達當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文件送達商標代理機構。
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商標注冊和辦理其他商標事宜的,應當委托依法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但在中國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或外國企業,可以自行辦理。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注冊事宜的,應準備的書件和辦理程序可以向商標代理機構咨詢。
使用本欄目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申請商標注冊,應當按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務分類表填報。每一件商標注冊申請應當向商標局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書》1份、商標圖樣1份;以顏色組合或者著色圖樣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提交著色圖樣,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顏色的,應當提交黑白圖樣。商標注冊申請人可以通過一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注冊同一商標。每件商標每申請辦理任何一項注冊事宜都視為一件申請,應提交辦理相應事宜的申請書件,并按規定繳納費用。
二、應提交的書件沒有指明份數的,如果在“填寫說明”欄目中也沒有特別聲明是多少份的,則應認為是1式1份。